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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資訊

本系(所)課程安排已針對發展目標釐訂一套從大學基礎課程、核心課程至研究所專題課程、特色課程的完善規劃,課程內容由淺入深,理論與實務並重,可訓練學士班學生從事電機工程各領域工作之必備知識,並可奠定學生獨立思考,從事高深理論研究所需之基礎。

為了達成以上近遠程目標,除了軟、硬體設備不斷地購置擴充外,在師資聘任上也不餘遺力,本系(所)現有教師,皆學有專精,多位教授深具實務設計經驗,曾在國外著名研究機構參與多項重大計劃,因此對全世界電機相關尖端科技之實務與發展趨勢,認識深刻,深信在本系(所)同仁的規劃及推展與同學努力學習之下,必能使本系(所)蓬勃發展,為國家社會提供一個良好的人才培育環境。隨著電子科學與電機工程科技的快速進展,本系在學程的安排上,除了加強基礎科學教育外,也不斷地修訂課程結構,以確保跟上時代變遷的腳步。
 
本系[學士班]學生畢業最低學分128學分,其中包含了通識教育至少28學分、專業必修課程47學分、專業選修課程至少33學分、本系或外系自由選修課程至少20學分。

電機系109-112學年度通識課程不採計通識學分科目 113.3.1(<-請點選)

有關「選修物理系開設普通物理()A、普通物理()B、普通物理()C1學分,修滿共計3學分者可抵普通物理()3學分」,工學院需修習普通物理之學系不適用本措施。

[碩士班]及[博士班]學生最低修課學分,分別為26及18學分,並且必須通過碩、博士學位考試,方可授與相關學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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